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上海人社权威回应)

  节假日加班补休能代替三倍工资吗?

  答:不可以。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三倍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哦。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I.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2.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3.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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