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第五期文旅消费券使用规则(时效+次数+退款说明)

  一、第五期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使用规则

  1.每人每次仅可领取一套消费券

  每套两张消费券,总价150元,分别为:“满100减50元”券一张“满200减100元”券一张

  2.用户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不找零,仅限本人使用;

  3.本轮消费券将重点支持在贵州省内经营且具备微信收款条件的省内A级旅游景区内特许经营项目、温泉旅游区、酒店、精品及优品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销售贵州旅游文创商品的经营场所、影剧院、书店、全域旅游景区周边农家乐、餐饮等商家。

  活动开始后,指定商户名单在多彩宝APP活动专区、众望APP活动专区等进行展示和更新,建议消费者在用券消费前,与商家提前确认。

  4.消费者在获得商户消费时,通过微信APP支付核销使用消费券;

  5.消费券不支持退款,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6.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须落实产品品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禁止将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主办方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并进行追责。

  二、可参与领券对象

  消费者:持贵州本地身份证外地在黔的用户可通过“多彩宝APP”实名制参与领券

  三、文旅消费券可以在哪里使用?怎么查?

  为助力自驾游、家庭游、亲子游,除了省内各大文化旅游企业外,书店、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全域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农家乐等商户均纳入惠民补贴范围,让消费者真正实现一券在手,即可享受“自由行、住酒店、品美食、买特产”等优惠。

  查询方法:

  在“多彩贵州消费券”-“文化旅游消费券”页面,点击右下角的“推荐消费门店”,即可查看文旅消费券支持使用的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