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按时间顺序持续更新)

  2022年1月19日 | 贵州省关于西安市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近期,西安市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疫情整体进入扫尾阶段。2022年1月11日,西安市发布了滞留人员离市的相关政策: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对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鉴于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从西安市来返黔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滞留西安市的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计划来返黔人员请严格按照西安市滞留人员离市政策规范有序流动,并在“贵州健康码”上提前进行个人健康申报。

  旅途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松懈,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

  二、2022年1月19日起,从西安市来返黔人员,持有西安市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放行证明(学生可持学校出具的放行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的,抵黔后严格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分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无相关放行证明的,一律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严管严控。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西安市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三、省外返黔人员抵黔后,请认真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18日 |
贵州省针对广西省崇左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崇左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2年1月2日以来有广西崇左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酒店(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1月16日起从崇左市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月2日以来从广西崇左市低风险地区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来(返)黔前须依托“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的(来)返黔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实行管控;低风险地区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2022年1月2日以来从广西崇左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2022年1月18日 | 贵州省人社厅致全省返乡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点击查看:致全省返乡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2022年1月16日 |
贵州省针对北京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北京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2022年1月1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15日起从北京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海淀区低风险地区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来(返)黔前须依托“贵州健康码”进行申报,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的(来)返黔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实行管控

  低风险地区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海淀区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2022年1月14日 | 贵州省针对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疫情防控措施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这三起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三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13日起从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愚园路228号及这三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30日以来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或有与这三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30日以来从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珠海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

  如确需流动,建议返黔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黔,并在出行前依托“贵州健康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乡镇)进行申报;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13日 |
贵州省针对广东省中山市疫情防控措施

  1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在医疗机构就诊人群中报告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目前疫情传播链尚不明确。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中山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中山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13日起,从中山市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30日以来从广东省中山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30日以来从广东省中山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

  如确需流动,建议返黔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黔,并在出行前依托“贵州健康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乡镇)进行申报;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9日 |
贵州省针对天津疫情防控措施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天津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8日起,从天津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25日以来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25日以来从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7日 |
贵州省针对深圳疫情防控措施

  1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在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深圳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24日以来有深圳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月7日起从深圳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24日以来从深圳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2021年12月24日以来从广东深圳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4日 |
贵州省针对周口、许昌、郑州、上海疫情防控措施

  一、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河南、上海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周口市、许昌市旅居史,12月20日以来有河南郑州市旅居史,12月29日以来有上海杨浦区旅居史,12月20日以来有上海宝山区、奉贤区旅居史及14天内与以上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2022年1月3日起,从河南许昌市禹州市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及河南周口、许昌、郑州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周口市、许昌市,12月20日以来从河南郑州市,或有与这三地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自1月2日起,从上海市这两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29日以来从上海杨浦区、12月20日以来从上海宝山区、奉贤区,或有与这两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周口市、许昌市,12月20日以来从河南郑州市,12月29日以来从上海杨浦区,12月20日以来从上海宝山区、奉贤区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在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1月1日 |
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一、境外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境外(不含澳门)来(返)黔人员。

  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进行,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下同)”的原则进行管控。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社区(村、居)提供“二对一”管理服务,前7天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生活不便的,可固定一名家庭成员照顾生活起居,后7天确需外出的,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在黔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同一集中隔离点完成14天健康监测。

  对在省外入境(不含澳门)的来(返)黔人员,如在省外集中隔离不满14天,入黔后先补足14天集中隔离(时间自入境之日起开始计算),再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从境外非法偷渡进入中国内地的人员。

  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即: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国外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外,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的,可有序流动,不再进行隔离;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以下简称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下同)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抵黔后立即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在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第1次核酸采样24小时后,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就近检测点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完成采样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3.“点对点”流动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且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住所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期间,须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抵黔后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两点一线”前往住所或酒店等待检测结果,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如交通场站未启动分流检测预案,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交通场站启动分流检测预案,第1次检测参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进行。第1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执行。

  三、其他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入黔后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来(返)黔人员。

  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交通场站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抵黔后在当地乡(镇、街道)登记。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

  在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密切接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者)。

  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者)。

  根据密接者的核酸检测结果落实管控措施。

  1.密接者在集中隔离期间,前4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者在第1、4、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

  2.密接者前4天有阳性检测结果,其次密接者立即按照密接者进行管控。

  五、有新冠病毒感染史的在黔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14天集中康复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年健康随访”的原则实施管控。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对其进行1年期健康随访,前3个月每半月检测1次核酸,之后按月开展核酸检测。

  六、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发热病人、健康“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此类人员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发热病人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擅自前往药店购买服用退热药。零售药店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热药。

  七、我省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措施

  (一)省内群众出行要求。

  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尽量避免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省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要求。

  在落实前一条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人员出行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如省内发生本土疫情,风险区域划定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

  (一)会议活动举办要求。

  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举办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

  (二)集会宴会相关要求。

  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弘扬节约风尚,“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集会活动。各地要科学规划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严控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家庭聚餐聚会等建议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和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九、坚持不懈做好个人防护

  (一)非必要不流动。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在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强化个人防护。

  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三)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病亡的发生。60岁以上老年人是易感高危人群,容易发展为重症,疫苗接种应做到“应接尽接”。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老年人补种、加强免疫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

  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因瞒报、谎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2年1月1日 | 贵州对陕西延安市、河南洛阳市、浙江宁波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12月12日以来有陕西延安市旅居史、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洛阳市旅居史、12月18日以来有浙江宁波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三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2月28日起,从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首头庄村、冯庄乡宝塔采油厂丰富川联合站、桥沟街道办永吉路市邮政局家属院1号楼、桥沟街道办南寨砭村美满国际3号楼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2日以来从陕西延安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自12月31日起,从河南洛阳市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洛阳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自2022年1月1日起,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沿海村,申州公司三部厂区和宿舍区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8日以来从浙江宁波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五、12月12日以来从陕西延安市、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洛阳市、12月18日以来从浙江宁波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六、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在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2021年12月27日 |
贵州对云南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近期,云南省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12月24日,云南昆明市呈贡区报告本土病例4例;12月27日,昆明市安宁市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1例,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该病例近期曾前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地,返回昆明后还曾在校参加群体聚集性活动;12月27日,云南西双版纳州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1例。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12月13日以来有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本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2月25日起,从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蓝光天娇城小区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其他云南边境城市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3日以来从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13日以来从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及其他云南边境城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2021年12月26日 |
贵州对广西防城港市、云南昆明市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12月6日以来有防城港市旅居史、12月14日以来有昆明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两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2月23日起,从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万尾村、江平镇江龙村周屋组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6日以来从广西防城港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自12月25日起,从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蓝光天娇城小区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4日以来从云南昆明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12月6日以来从广西防城港市、12月14日以来从云南昆明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2021年12月23日 |
贵州对陕西西安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11月25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两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特别是有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

  二、12月23日0时前,从西安疫情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从西安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且离开西安未满14天的人员在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1次核酸检测;

  从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23日0时后,从陕西西安市来(返)黔人员,全部执行“14天集中隔离+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各检测1次)”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12日23日0时前有西安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各社区(街道)和各部门要加大主动摸排,加强对陕西西安市及其他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来(返)黔人员的摸排登记,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广应用“贵州健康出行码”场所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七、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请近期在省外隔离点进行过隔离管控,或从事过隔离点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返)黔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我省防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十一、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1年12月21日 |
贵州对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黑河市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这两起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12月14日以来有通州区旅居史、12月9日以来有黑河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两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自12月20日起,从通州、黑河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从北京市通州区、黑龙江省黑河市,或有与这两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14日以来从北京市通州区、12月9日以来从黑龙江省黑河市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请近期在省外隔离点进行过隔离管控,或从事过隔离点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返)黔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我省防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6日 |
贵州对福建省泉州市、浙江省宁波市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疫情,12月5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报告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12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报告发现3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这两起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

  12月4日以来有泉州市旅居史、11月22日以来有宁波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两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即日(2021年12月6日)起,从这两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从福建省泉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或有与这两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4日以来从福建省泉州市、11月22日以来从浙江省宁波市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2021年12月5日 | 贵州对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咸阳市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11月20日以来有广州市旅居史、11月28日以来有咸阳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此次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即日(2021年12月5日)起,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文星酒店及本起疫情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

  从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咸阳市,或有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1月20日以来从广东省广州市、11月28日以来从陕西省咸阳市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请近期在省外隔离点进行过隔离管控,或从事过隔离点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返)黔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我省防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2021年11月7日 | 贵州对重点风险人群的健康管理措施

  点击查看:贵州省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