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一览

  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一律进行集中隔离14天,并于隔离当天及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转为居家隔离7天;

  居家隔离期间没有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可解除居家隔离,正常复工复产复学复课。

  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一律进行集中隔离14天。疑似病例经排除新冠肺炎的,其密切接触者同步解除集中隔离。

  密切接触者的共同生活工作人员须居家隔离14天。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时,其共同生活工作人员同步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