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核酸检测采样标准(地点+检测频率)
一、贵州省日常环境监测核酸检测标准
1.大型储存和转运冷冻、冷藏肉类和水产品的冷库,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经营、加工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且具有区域供货辐射能力大型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经营、加工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的一般农贸(集贸)市场和超市,1个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以上场所,进口及中高险地区来源的冷冻、冷藏肉类和水产品,每个品种、每个批次全覆盖采样检测。
二、物体、环境核酸检测的主要内容
包括场所外环境,如场所设施、用具表面、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柜内部表面、排水系统中污水的病毒、经常性跨区域移动的工具或物品、工作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环境;
食品监测如存储或销售的冷冻、冷藏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服表面、手部病毒等。
三、贵州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群(12类)
1、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采取的是“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严格管理措施,除隔离外还需要在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及第28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2、境外务工返黔人员。
采取的是“14 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严格管理措施,除隔离外还需要在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及第28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务工返黔人员。
采取的是“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严格管理措施,除隔离外还需要在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及第28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在其就诊入院的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陪护人员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人员,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6、口岸的检疫和边防检查工作人员。
开通口岸的,口岸的检疫和边防检查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监所工作人员。
新进的被监管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场所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如工作人员未封闭管理的,每7天抽检一次。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新进福利养老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福利养老场所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每14天抽检一次。
9、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禽、水产品的交易、销售、搬运、运输、加工等工作的冷库、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工作人员。
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抽样检测。
10、从事非进口冷冻、冷藏肉、禽、水产品交易、销售、搬运、运输、加工等工作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工作人员。
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抽样检测。
11、快递及外卖服务人员、交通驾驶服务人员。
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抽样检测。
12、集中隔离点工作服务人员。
正在执行隔离任务,且与隔离对象直接接触的医务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转运隔离人员的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