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流程

  北京海淀区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流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做好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预约接种对象

  (一)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59岁;

  (二)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海淀区,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

  二、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开展接种,接种者须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三、报名接种流程

  (一)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持本地户口本或居住证、护照、有效签证(不含单方面对华免签国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机票、劳务公司出具的证明、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等),到居住地所在街镇进行审核登记。

  (二)因公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持单位证明、本地户口本或居住证、护照、有效签证(不含单方面对华免签国家),到单位所在街镇进行审核登记。

  (三)街镇与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接种时间通知报名登记人员进行接种。接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特别提示

  【接种禁忌】因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以下人群不在本次接种范围。请明确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年龄<18岁或≥60岁;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腹痛);

  3.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

  4.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

  5.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 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

  【暂缓接种】

  1.孕妇、哺乳期妇女;

  2.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如感染性疾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

  【注意事项】

  1.目前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批准的紧急使用疫苗,非正常上市销售的疫苗。

  2.新冠疫苗接种推荐免疫程序为2剂次,两剂次需要至少间隔2-4周,不建议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同时请合理安排接种和出国时间。

  3.疫苗接种前请勿空腹,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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