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附治理目标)

  一、贵州省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积极推广厚度、强度、耐候性能等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

  开展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厚度小于要求的产品。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按照国家要求对已有强制性标准规定、已纳入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开展执法工作。

  二、对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治理进程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三、贵州省对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

  贯彻落实《贵州省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促进绿色消费。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逐步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

  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

  在餐饮外卖领域逐步推广使用满足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深入推进邮件快件包装规范化建设。

  持续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