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不再开具无犯罪记录等20项证明(附清单)

  六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户籍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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