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运行通知

  北京市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运行

  为贯彻落实今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部署,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11月29日,北京市申请正式接入国家平台。近日,北京市试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已正式上线运行,首单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直接结算成功。

  市医保局提醒,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政策确定。北京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费用已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无需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的病种备案,相关治疗费用可继续按原规定报销。

  正在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北京参保人员,如有跨省直接结算需求,需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备案信息,建议既往备案过异地就医特殊病种的北京参保人员,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手续,以确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在异地顺利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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