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一、贵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近日已出台,就贵州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作出明确规定。

  预计惠及我省10万余户企业,减免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约85亿元。

  二、各类企业社保费用减免规则

  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

  对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加我省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应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5个月,执行期限最长5个月

  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应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3个月,执行期限最长3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

  同时,对企业类型划型、2月份已缴费的处理、关系转移接续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

  在政策执行期间,特别是疫情期间,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参保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传真、邮件、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及时、便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通过经办窗口、门户网站、12333热线、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业务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