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去澳门回来需要隔离吗?
十一去澳门回来需要隔离吗?
答: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年8月11日发布《关于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公告》,宣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工作,自8月12日零时起,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通知原文如下 ↓↓
关于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工作,自8月12日零时起,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二、入境须知
(一) 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二) 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
(三) 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四) 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三、健康管理规定
(一)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须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申报个人健康信息。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入境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向海关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治疗,并向当地社区等有关部门报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民航局
2020年8月10日
ps:目前,该政策未有调整,继续执行。
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自2021年10月4日12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且具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史(不适合疫苗接种人员需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生评估证明书》,暂无需接种新冠疫苗的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澳门红码区、黄码区人员及隔离酒店高风险岗位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工作人员,暂不能入境。
现有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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