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邮轮旅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出炉

  上海市邮轮旅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本市邮轮旅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危害,维护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防控工作机制

  1、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邮轮港口所在区政府港口管理部门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口岸查验单位、港口公安及相关企业共同参与,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确保有效实施。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疫情监测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3、邮轮旅游恢复应当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允许恢复后逐步有序开放。

  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5、邮轮旅游恢复前应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邮轮港内部防控管理

  6、邮轮港应成立邮轮港防疫卫生工作专班,负责邮轮港各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并建立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7、邮轮港应建立港口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港区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带病上班,并应及时就医。

  8、办公区域人员之间宜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前应洗手、消毒。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9、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并按时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频次。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0、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港口临时关闭阶段,可以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培训及业务提升工作。

  三、恢复后的防控举措

  (一)港口服务与管理

  11、邮轮港口在邮轮旅游恢复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一线员工应熟悉掌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2、严格实施预约进港、分批抵港制度,港区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 50%,瞬时流量应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 50%。疫情防控期间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予以公告。

  13、实施旅客信息报告和健康申报制度,对游客一律按照上海“一网通办”中 “随申码”绿码标准进行登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14、港区应在主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公告,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在游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5、港口区应严格实施出境检疫,对来自重点地区的游客或者体温高于 37.3 度等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的游客予以劝返。

  16、港区应严格落实室内场所的通风和消毒措施。

  17、港区内不举办聚集性营销推广活动。原则上不接待邮轮参观、考察活动。

  18、港区一线服务员工必须在服务过程中全程戴好手套,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19、引导游客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港区内引导人员应与游客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20、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二)卫生防疫

  21、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为游客提供使用的轮椅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港区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对所有行李在进入船舶前有相应的消毒措施。所有船供物品必须符合防疫的要求,且可追溯。

  22、强化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宜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散进入。

  23、港区垃圾箱(桶)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保持港区内环境整洁。增设防疫用品回收专用箱(桶)。

  24、港区卫生间应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重点部位消毒每两小时一次,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三)邮轮管理

  25、邮轮公司在邮轮恢复运营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邮轮上的员工应熟悉掌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6、邮轮公司应建立邮轮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员工进入邮轮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带病上班,并应及时离船就医。

  27、邮轮公司应按照海关的要求,调整 OPRP(疫情预防和反应方案)的响应级别,按照要求配备船上医护人员,配置相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28、邮轮应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告,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医疗中心电话。免费向游客发放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

  29、邮轮航行期间,应免费为旅客提供测量体温服务,有条件的,应在邮轮的主要通道上安装无接触测温设备,对游客体温进行监测,对体温高于 37.3 度的游客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30、邮轮公司应加强对旅客在访问港的旅游进行有效管理。对游客的组团情况、浏览线路进行必要的记录。

  31、邮轮上的服务人员工必须在服务过程中全程戴好手套,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32、邮轮抵港后,经海关检疫许可后,方可进行旅客、船员登离船、行李装卸等作业。船上有发热或疑似传染者的,应安排第一批下船。

  (四)疑似感染者应对措施

  33、港区内发现疑似感染者,应第一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行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并开辟专门的隔离场所及通道,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邮轮航行期间发现疑似感染者,应及时隔离医治,并向海关报备。同时,对疑似感染者所接触的区域及时进行防疫消毒处理,消毒时要用可防御感染的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橡胶鞋等物品进行个人防护。

  34、港区和邮轮上发现的疑似感染者被确诊后,与该游客接触的工作人员、游客应及时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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