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防汛应急响应等级最新通知(保持更新)

  苏州防汛应急响应等级最新通知

  【7月27日

  截至7月27日8时太湖平均水位已降至4.58米,低于保证水位0.07米。

  经综合研判,按照《苏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苏州市防指决定,7月27日9时起,调整全市防汛应急响应为Ⅲ级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严防松懈、麻痹思想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巡堤查验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有序目前苏州市主要江河湖水位虽有明显下降但仍维持高水位运行防汛形势依然严峻

  【7月17日

  受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影响,苏州市主要河湖水位持续上涨, 至7月16日16时,太湖平均水位已涨至4.62米。苏州市防指于7月15日18时起,提升苏州市防汛应急响应至II级

  【7月17日

  我市区域性河道张家港河、十一圩港、走马塘受太湖影响,目前持续较高水位。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6日夜里至17日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可达大雨到暴雨。根据《张家港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我部决定从7月16日16时30分起,提升张家港市防汛应急响应至III级

  详情:张家港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III级

  【7月17日

  今日(17日)7时太湖达到保证水位,并呈缓慢上涨趋势,太湖流域8时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

  受入梅以来连续强降雨影响,17日7时,太湖水位涨至4.65米,达到保证水位,太湖流域发生超标洪水。据预测,太湖水位将继续上涨,流域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做好流域防汛抗洪工作,17日8时,太湖防总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太湖流域管理局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Ⅰ级应急响应。

  【7月15日】

  受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影响,我市主要河湖水位持续上涨, 至15日17时,太湖平均水位已涨至4.51米。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6日-17日我市仍将面临新一轮降雨过程,经综合研判,太湖平均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按照《苏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7月15日18时起,提升我市防汛应急响应至II级。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强化科学调度、强化巡查排险、强化救援力量前置、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月12日】

  太湖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目前,长江大通来量持续增加,7月12日15时涨至83600立方米每秒,已超过1998年长江大洪水的最大洪峰流量;15时南京站潮位已达10.02米,接近1998年长江大洪水的最高潮位;

  预计长江大通来量、南京高潮位仍将继续增涨,且长江大流量、高水位将维持较长时间。15时太湖平均水位已涨至4.45米,预计7月13日~15日太湖流域将面临新一轮降雨过程,预计太湖水位将超过4.50米,可能接近保证水位。

  【7月7日】

  苏州市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

  【7月6日】

  相城防汛应急响应升为Ⅲ级

  苏州市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

  ※如何做好防汛工作?

  —、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等灾害,切实做好预案、物资、装备、资金、队伍等准备;及时统计报送灾情信息和救灾动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水务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短信、灾害预警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最新动态信息,增强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意识,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所有值守应急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出现突发灾情,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四、全面落实应急准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细化救灾物资调运方案,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落实相关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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