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后回贵州要隔离吗?

  一、2021年国庆节后返回贵州需要隔离的情况

  (一)国内其他省市返黔

  1.对境外及省外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实施管控。

  2.对省外中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无相关证明的,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实施管控。

  
(二)境外返黔

  1.贵州省对近期入境来(返)黔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14、16、21、28天)”的疫情防控措施。

  2.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来(返)黔人员,已在外省完成14天集中隔离或在集中隔离期间的人员须在入黔7天前通过自行申报或委托亲友、接待单位申报等方式,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如实申报入黔时间、入黔方式、接触史及在境外的健康状况(包括近1年内是否曾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核酸检测阳性)、是否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如曾接种过疫苗需提供接种证明)等情况。

  入黔后实行闭环管理,由专车接至居住点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经评估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2021年国庆节后返黔具体疫情防控政策

  (一)根据贵州省卫健委于2021年10月4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9月20日以来与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感染者及14天以来与其他地区本地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新疆伊犁州及其它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市民,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2.2021年10月4日起,从新疆伊犁州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或从本地首例感染者报告之日起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3.9月20日以来从新疆伊犁州,或14天以来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4.目前滞留在新疆伊犁州的贵州籍人员,请自觉遵循并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黔后,要按照我省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5.在省外旅游或出差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二)根据贵州省卫健委于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9月7日以来与哈尔滨市巴彦县感染者及14天以来与其他地区本地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哈尔滨市巴彦县及其它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市民,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2.2021年9月22日起,从哈尔滨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及从本地首例感染者报告之日起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3.9月7日以来从哈尔滨市,及14天以来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三)根据贵州省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对境外及省外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实施管控。

  2.对省外中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无相关证明的,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实施管控。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

  4.其余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在测温扫码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