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去哪做不能打新冠疫苗的禁忌症评估?

  一、黔南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定点医院名单

贵州省黔南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定点医院名单
级别 定点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工作时间 预约咨询电话
市级 黔南州人民医院医院 都匀市文峰路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0854-8261471
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都匀市沙包堡镇七星路七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8328761
黔南州中医医院 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0854-8237220
县级 荔波县中医医院 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中华路1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荔波县人民医院 荔波县玉屏街道迎宾大道2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深圳路47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3927951
都匀市人民医院 都匀市云鹤路4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6:00-17:00 0854-7073008
龙里县人民医院 龙里县金龙西路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0854-5638034
龙里县中医医院 龙里县小街园2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0854-4977117
贵定县人民医院 贵定县东兴南路5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5213208
贵定县中医院 贵定县迎宾大道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5223990
惠水县人民医院 惠水县涟江街道太平寺100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4906196
惠水县中医医院 惠水县涟江街道人民南路42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6280669
瓮安县人民医院 贵州省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河西大道2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0854-2879243
瓮安县中医医院 贵州省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花桥社区富水桥组少农路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0854-2620120
罗甸县人民医院 罗甸县龙坪镇解放东路96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0854-7777120
罗甸县中医医院 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107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0854-4808999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福泉市金山街道金鸡山西路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2222529
福泉市中医医院 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新华北路14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2588117
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 长顺县长寨街道卫生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平塘县人民医院 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新舟村拉高六组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4830005
平塘县中医医院 通州镇通星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854-7451999
独山县人民医院 独山县百泉镇营上路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
独山县中医院 独山县百泉镇中华南路3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0854-3234133

  二、新冠疫苗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办理病种类别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住院证明、门诊疾病证明及相关检查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医疗机构备查)。

  四、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程序

  1.申请人向辖区定点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定点医院进行评估。

  2.对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定点医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标准执行)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对检查资料不全的申请人,转至专科门诊挂号进行临床检查、检验;评估工作需相关科室会诊的,安排相关专科医生会诊。

  3.经诊查评估,具有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定点医院医生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表》,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授权的科室诊断书专用章,作为申请人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依据。

  4.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