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疾控中心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第二剂次(第三剂)的温馨提示

  《贵阳市疾控中心关于集中接种新冠疫苗第二剂次(第三剂)的温馨提示》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对新冠疫苗分步接种的工作安排,6月10日前重点保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6月10日至30日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的群众完成第二剂次(第三剂次)接种,期间将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7月1日起,贵阳市将继续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现将接种第二剂次(第三剂次)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接种对象

  (1)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两剂次)第一剂次,并间隔满3周的人群;

  (2)已接种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三剂次)第一剂次或第2剂次,并间隔满4周的人群。

  二、接种方式

  在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一剂的市民朋友:系统将按照供苗情况,自动给满足接种间隔的市民朋友发送第二剂(第三剂)接种短信通知,短信上将明确接种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届时可凭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段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第二剂(第三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在外辖区接种第一剂,但现居住在贵阳市的市民朋友:请持既往接种证明,到居住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具体情况请咨询辖区疾控中心。

  三、咨询电话

  云岩区:0851-86774153

  南明区:0851-85816816

  观山湖区:0851-84124262/0851-84132898

  花溪区:0851-83852152

  白云区:0851-84831260

  乌当区:0851-86842719

  清镇市:0851-82622249

  开阳县:0851-87252665

  息烽县:0851-87721459

  修文县:0851-82371579

  贵安新区:0851-88900216

  四、注意事项

  1.接种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接种人员未按程序完成者,仍可继续接种,无须补种;

  3.请在同一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4.接种完后,请留观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