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毕节威宁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1.10)

  毕节市威宁县《关于做好冬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高风险区域,加之2021年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复杂。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主动报备行程。

  境外及返乡、外来入威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按规定测温扫码。

  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根据村(社区)引导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或由乡镇(街道)安排到自治县中医医院或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做好村(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卫生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三史”(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如发现身边未主动报备的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威人员,请及时向就近村(社区)委提供信息。

  二、坚持服从防疫管理。

  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请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

  现境外入境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次在入境当天或次日,第2次第3天至第7天之间,第3次在第14天,第4次在第21天,第5次在第28天)”的管控措施,凡从境外返回人员应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加强自我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三、坚持减少人员聚集。

  倡导广大群众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各社会团体、单位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各类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各类商业机构原则不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各类宗教活动;禁止办理除红白喜事的其他酒席,红白喜事等确需办理的活动应在慎重评估风险基础上从严审批,同一时间聚集人数应控制在50人以下,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向办理所在地村(社)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备审批。

  威宁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857—6228249

  四、坚持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日常生活要注意饮食卫生,生熟食材、刀具、菜板、容器等分开、食物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了自身和家人健康,谨慎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对于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包裹和邮件,先用酒精擦拭外包装进行消毒,并尽量在室外拆除包裹,及时处理废弃外包装。

  五、坚持重点场所防控。

  县内火车站、客车站等交通接驳点和各类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查验两码、佩戴口罩等措施,保障安全有序出行。县内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网吧酒吧、餐馆酒店、KTV、景区景点、大型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出入流量控制,严格落实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一米线”、上座率限制和公共区域消毒等措施;各类药品零售店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威宁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将会及时公开发布准确涉疫信息,请广大群众保持理性平和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维护我县良好疫情防控秩序,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威宁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0日

  附:防疫查询工具

  1.全国各地隔离政策点对点查询

  2.全国各地核酸检测规定点对点查询

  3.全国各地风险等级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