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盘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

  《盘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

  第一章 管控措施

  一、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一)重点人员定义

  1.境外来(返)盘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

  3.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管控要求

  1.以上重点人员均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

  2.在省外首站入境的人员,如在首站地集中隔离不满14天的,入黔后需补足14天集中隔离,并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

  3.在盘无固定居住地的,应在同一隔离点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统一送到两河集中隔离点。

  4.居家隔离期间,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需在当地乡镇(街道)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三)全程闭环管理

  1.重点人员在管控期间一律实施闭环管理。

  2.重点人员集中隔离满14天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集中隔离点及时联系重点人员在盘居住地政府安排专车将其转运到居家隔离场所,并办理交接手续。重点人员转运实行全程封闭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当重点人员到达居家隔离场所后,居住地乡(镇、街道)组织社会防控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社区(村、居)做好居家隔离各项工作。坚决做到重点人员管控全过程的无死角、全闭环。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所在地(市、区)来返盘人员管控措施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所在地(市、区)来返盘人员返盘后,需在盘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如北京市除朝阳区和顺义区其他区域)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所在地(市、区)来返盘人员需主动到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村、居)社区进行登记备案,并主动报告本人健康状况。

  (三)(村、居)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所在地(市、区)来返盘人员进行排查、登记、追踪和管理,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台账。

  (四)云南、广西等地边境城市返盘人员,一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正常流动。

  三、国内其他低风险省市来返盘人员管控措施

  (一)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引导在国内其他30省市低风险地区返盘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持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扫码测温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国内低风险地区返盘人员需主动到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村、居)社区进行登记备案,并主动报告本人健康状况。

  (三)(村、居)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建议在外务工、求学、出差等人员就地过年,负责对本辖区国内低风险地区返盘人员进行排查、登记、追踪和管理,引导其进行自愿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台账。

  四、居家隔离管控要求

  (一)居家隔离的条件。

  居家隔离人员须身体健康,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有通风良好且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居住环境要配备体温计、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带盖的垃圾桶等。

  (二)居家条件评估。

  重点人员居住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要共同对居家隔离场所进行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督促指导隔离场所做好隔离期间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居家隔离要求。

  居家隔离期间,重点人员不能离开隔离房间,不能与同住人员接触。

  (四)日常健康监测管理。

  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压实责任到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擅自外出的情况。

  (五)宣传引导。

  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督促其自觉遵守隔离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隔离期间的健康监测、信息报告、核酸检测等工作,居家隔离人员不配合的,严格依法妥善处置。

  第二章 场所管控

  一、居家

  1.做好体温计、口罩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2.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3.室内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空调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开启前,先行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如可以,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4.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及时清理室内垃圾。

  5.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勤晒衣被。

  6.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呼吸道疾病患者生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8.外出时,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9.要注意检查下水管道、卫生间地漏等的U型管水封,缺水时及时补水。

  二、办公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的办公人员和服务人员需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还需扫贵州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办公人员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1.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酒店、宾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临时隔离点),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宾馆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扫码测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扫码异常者,需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然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处置。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前台应设置“1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顾客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商场和超市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按要求设置临时隔离点。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商场和超市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购物车筐、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

  6.保持电梯、咨询台和售货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应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9.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购物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0.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顾客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在商场和超市内可自愿戴口罩。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3.定期组织从事冷链食品运输、加工、销售人员和环境进行核酸检测。

  五、银行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银行的客户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对取号机、柜台柜面、密码器、签字笔、点钞机、ATM机、公共座椅等公用物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

  6.保持银行大厅、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在大厅内设置“1米线”,提醒客户排队取号或在ATM机存取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8.控制大厅内办理业务的客户数量;推荐客户优先考虑网络银行或在ATM机上办理日常业务;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提醒客户加强手消毒。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戴一次性手套。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客户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银行内办理业务时可不戴口罩。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餐厅(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厅和电梯口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推广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工作人员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营业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顾客在餐厅(馆)可不戴口罩。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农集贸市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需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顾客在农集贸市场内自愿戴口罩。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八、旅游景点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临时隔离点),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旅游景点的游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通行。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加强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办公区域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旅游景点内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旅游景点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实行预约制,科学合理制定营业时间,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

  9.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10.旅游景点内的商店和小卖部等小型零售场所需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换气,鼓励采取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付款。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游客可不戴口罩。

  13.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进入旅游景点游客、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九、咖啡馆(奶茶店)、酒吧和茶座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咖啡馆、酒吧和茶座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每天对经营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等场所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5.加强空气流通,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

  8.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顾客可不戴口罩。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影院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影剧院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放映厅、走廊、扶梯、座椅、3D眼镜、洗手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6.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收银台和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实行预约制,控制观影人数。推荐观众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方式购票,提醒观众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建议观影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8.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一、儿童乐园和网吧(咖)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办公区域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脑鼠标、键盘、开机键、玩具、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定期清洁消毒。

  6.保持儿童乐园和网吧(咖)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管控分流,控制儿童乐园和网吧(咖)内顾客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顾客娱乐或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二、博物馆、图书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博物馆、图书馆的参观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馆内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应定期清洁消毒;为观众提供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6.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实行预约制,控制进入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的参观人数。参观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参观人员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三、慢摇吧(KTV)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进入歌舞厅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对茶具、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消毒;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

  6.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建议对顾客实名登记和实行预约制,包厢内控制顾客数量。建议顾客适量饮酒,减少肢体接触。顾客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8.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四、公共浴室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公共浴室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开门、开窗。如使用集中空调,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操作区域、休息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等公共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6.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所有的用品包括餐具、客用浴服、毛巾、洗浴按摩用具应“一客一用一消”,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用品。顾客存衣柜应“一客一消”或提供“一次性袋子”。

  8.采取限流、错峰等方式,减少顾客聚集。做好顾客信息登记。顾客缩减洗浴时间,不应超过两小时,保持安全距离。推荐采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付款。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五、医疗机构

  1.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2.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完善网络挂号、就诊预约功能,并积极推广。

  4.设立扫码、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及通信行程码,扫码异常进行核酸检测和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和行程,体温异常者转入发热门诊就诊。

  5.设立分诊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预检分诊。

  6.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防护等级规定做好防护。

  7.诊疗环境应通风良好。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8.保持病房(区)通风良好,空气流向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空气负压病房或者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9.医疗机构所有区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并按常规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清洁消毒。

  10.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

  11.做好就医人员的管理,尽量减少就医人员拥挤和聚集,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落实住院、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聚集性疫情。

  12.就医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正确进行手消毒。

  13.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选择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十六、铁路客运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定期开展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环境采样检测。

  3.在火车站(高铁站)进、出站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加强通风换气。火车站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对火车站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清洁消毒。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对车辆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6.保持候车室和列车车厢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车站及属地政府在客运车站进出站口外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乘客,按照相关规范程序进行处置。

  8.推荐乘客网上购票,现场购票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车站服务点工作人员和乘客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扫码异常人员,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送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完成后居家或在临时住所地居家隔离等待核酸结果。

  12.利用车站电子屏、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等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七、道路客运

  1.客运车站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查票时应核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或扫码异常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加强通风换气。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窗通风。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5.客运站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减小回风、增大新风量,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每日开展客运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7.每日开展车辆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8.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9.乘客优先采用网上购票。

  10.长途班线客车和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客车最后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用于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乘客。

  11.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和乘客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在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应当通过合理组织运力,限制售票、包车团组人数等措施,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引导旅客有序乘车离站,避免出现人员扎堆聚集。

  十八、城市公共汽车

  1.公交公司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3.对乘客不进行体温检测。

  4.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系统,应保证供风安全。

  5.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6.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座位、扶手等做好清洁。

  7.乘客优先采用扫码支付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购票。

  8.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工作人员和乘客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0.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十九、出租汽车

  1.运营车辆需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2.在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首选开窗通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采用外循环方式。

  3.每日运营前做好方向盘、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4.运营过程中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5.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载客期间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建议乘客在后排落座。

  7.如有咳嗽等症状者搭乘时,车辆及时开窗通风,并对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消毒。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垫、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8.出租车租赁公司加强司机的培训和管理,司机做到每日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就医。定期组织采集核酸检测。

  二十、广场和开放性公园

  1.做好广场、公园内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2.保持广场、公园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3.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4.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进入旅游景点游客、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二十一、药店

  1.要继续按照限购目录销售退烧药,不得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烧药。

  2.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严格记录,杜绝出现上报记录与销售记录不匹配的情况发生。

  3.设立扫码、体温检测点,对进入药店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及通信行程码,扫码异常进行核酸检测和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和行程,并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社防组,反馈给乡(镇、街道)进行主动核查。

  4.对发热人员购买退烧药的,要主动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准确记录患者身份信息,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社防组,反馈给乡(镇、街道)进行主动核查。

  5.保持药店通风良好,空气流向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空气负压病房或者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6.工作人员营业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7.注意提醒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目前限购药品调整为: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咖啡因、阿司匹林/维生素C、贝诺酯、对乙酰氨基酚、安乃近、氨基比林/咖啡因、退热栓剂。

  第三章 单位管控

  一、社区、村(居)

  1.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

  2.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调配,储备防疫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

  3.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现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确保2小时内完成直报。

  4.社区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5.进入居民小区或村寨需进行体温检测。

  6.村(居)社区内办公区域、办事服务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换气。

  7.保持村(居)社区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

  8.减少村(居)社区居民聚集性活动。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防范意识。

  10.每日排查外来人员进入村(居)社区人员,核实相关人员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引导居民群众主动举报不明外来人员。

  11.乡镇卫生院应主动参与落实村(居)社区防控,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干部、村医、社区民警等人员的作用,做好主动排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落实限制人员聚集、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12.村(居)要对外出务工人员、高校大学生等在外人员进行引导。

  村(居)要一个一个的电话联系进行引导,倡导在外人员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对有意返回我省过年的务工人员,要引导其在出行前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及时了解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倡导先做核酸再回家。

  13.村(居)要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

  一要宣传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二要宣传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红白喜事从简,其他酒席停办,三要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机关事业单位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扫码体测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扫码异常人员需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并向市社会防控组报告,按规范流程进行处置。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三、托幼机构

  1.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儿童和外来访问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卫生间等场所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儿童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8.加强手消毒,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充足。

  9.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儿童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

  10.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11.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眼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2.做好卫生行为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13.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4.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15.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四、学校

  1.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教职员工培训。

  2.建立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出省教职工和学生返盘后一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加强教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要引导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眼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8.鼓励教职员工采用网络化、无纸化办公,减少近距离接触,优先采取远程网络方式教学。

  9.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错峰、分散用餐。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

  10.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设立应急区域。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五、养老机构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老年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注意加强对老年人情绪疏导和心理干预。

  3.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加强办公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老年人居室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

  6.加强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清洁消毒。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

  7.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8.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9.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必要时可实行预约管理。

  10.完善健康档案,加强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11.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老年人可不戴口罩。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探访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3.新进人员一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人员方可进入。

  六、儿童福利院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及儿童健康监测制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

  4.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注意保持室内温度舒适性。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儿童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6.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错峰用餐,采用自带餐具、送餐分餐。

  9.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如举办节日庆祝或联欢活动。

  10.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机构内儿童可不戴口罩,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探访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2.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教,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13.对于有符合就学条件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要提前为就学儿童划分独立的生活区域,配备专职人员。

  14.新进人员一律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人员方可进入。

  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防护服、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就医排查。

  3.加强入站人员身体检视,凡进站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许入站,求助人员有发热情况的,要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送医救治。要询问求助人员活动轨迹,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要严格落实入站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的规定。

  4.稳妥开展接送返回工作,要根据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合理安排送返流程,送返前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返程后确保身体健康可重返岗位。

  5.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中央空调,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新风口和排风口要保持一定距离,要定期对冷却塔、送风管道、新风口进行消毒、清洗。

  6.机构内常规照料区域受助人员可不戴口罩,新入站受助人员、隔离区受助人员、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7.做好居住房间、食堂、澡堂、厨房、公共活动区域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来源可追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要为受助人员提供一次性餐具,实行分批次就餐;做好内设医务室的药品管理工作,谨遵医嘱对患病受助人员按时按量发放药物,做好服药情况记录。

  9.做好防疫垃圾和日常垃圾清理工作,确保分类处置,避免交叉感染。

  10.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受助人员可分批次、分时段到室外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外来人员探视,确有必要的,要做好防护工作。

  11.加强对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监管,每日调度了解托养人员、送医救治人员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在当日报告主管民政部门。

  12.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教,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解受助人员、工作人员焦虑恐惧情绪。

  八、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尽快就医排查。

  3.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探访和陪诊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

  5.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诊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避免交叉感染。

  6.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核酸检测阴性后,在隔离病区/病房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房。

  7.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意外行为发生的风险。

  8.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9.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10.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选择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九、监所

  1.根据看守所、戒毒所情况,预估并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培训和罪犯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2.安排专人负责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和罪犯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须及时就医排查。定期组织对干警核酸检测。

  3.加强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增加对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频次。

  5.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6.确保食堂、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错峰用餐。

  8.洗手盆、淋浴室等排水管道要勤冲洗,确保下水道等的U型管水封隔离效果。

  9.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交流。

  10.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及时遮挡。

  11.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罪犯可不戴口罩。

  12.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13.新进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外来探访或工作人员,需配合测温扫码,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后方可探访或进入工作。

  、企业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有条件的企业设置测温设备,对进入企业的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落实外来人员扫码测温措施,发现异常人员留置在临时隔离点,向属地乡镇疾控部门报告后,按规范程序进行处置。

  4.加强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6.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9.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作业岗位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11.做好员工动员和宣传,引导职工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出省,做好员工行程动态管理,掌握职工流向。

  十一、快递物流业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配合疾控部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环境采样检测。

  4.加强邮政快递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宿舍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办公区域公用物体/设施表面的清洁消毒,分拣转运场所每天对场地进行清洁消毒。

  6.保持邮政快递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洗手液等洗手用品;在人员出入较多的电梯、门口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8.加强对运输车辆消毒情况,驾驶员、装卸工人和快递员工作时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情况的监督。

  9.工作人员休息时避免聚集,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10.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一线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二、冷链食品、进口货物行业

  1.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经营企业加强装运进口物资和冷链食品的车辆等运输工具清洁消毒,做好进口物资、冷链食品信息登记。

  2.物流企业做好进口货物、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清洁消毒。

  3.批发、零售企业增加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贮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通风换气频次,做好进口物资包装等垃圾的清运,加强冷链食品和进口物资批发、零售柜台的环境卫生整洁和消毒。

  4.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的管理部门加强冷链食品、进口货物及包装、环境的核酸检测,做好货场、仓库等储存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5.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6.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组织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7.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8.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第四章 人员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会议

  1.召开会议前,主办单位要做好防控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前将防控方案报市社会防控组及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会前,会议组织方要提前了解拟参会人员及会务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胸闷等症状,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禁止参会。

  3.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均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 37.3℃不得进入会场。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会人员应保持 1 米以上间隔距离。

  5.会议期间,除大型会议主席台及发言人、一般性会议发言人以外,其余参会人员均需全程科学佩戴口罩,禁止随意摘下。

  6.召开会议前后,应对会场桌椅、电脑、话筒、卫生间水龙头、电梯按钮等公用物品及人员频繁接触的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7.会场要保持通风换气,空调要定期清洁消毒,集中式空调要保证新风取至室外,并关闭或调小回风。

  8.会场须配置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纸巾、口罩等防疫物资。

  9.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及时遮挡。

  二、酒席

  1.除婚丧嫁娶外,其他酒席一律禁止操办。

  2.操办婚丧嫁娶的,提前向村(居)申报,村(居)审批后,报乡(镇、街道)审批,严格控制酒席规模。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及时遮挡。

  4.村(居)工作人员要紧盯居家隔离人员,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入(返)盘人员,严格禁止此类人员参与酒席。

  5.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及时遮挡。

  三、各类文体活动

  1.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2.提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将防控方案报市社会防控组及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主办方要提前了解拟参与活动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胸闷等症状,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禁止参与活动。

  4.所有进入活动现场人员均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 37.3℃不得进入活动现场。

  5.人员密集的室内活动和场所除发言人、运动员外应佩戴口罩。

  6.室内注重通风换气,有空调的,空调要定期清洁消毒,集中式空调要保证新风取至室外,并关闭或调小回风。

  7.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及时遮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机构

  1.指挥调度组:

  依托社会防控专班,统筹调度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积极调度各工作组,及时、快速、高效开展找人查车、轨迹研判、落地核实、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确保指令畅通、一呼即应;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指挥调度工作及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数据核查组:

  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对上级部门大数据推送的信息及其他部门推送的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比对、分类、落地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实时推送属地乡(镇、街道)和一线处置组开展实地查找工作。

  3.一线处置组:

  社防组在城区设置一线处置一组和二组,两个组按照每组一天顺序依次轮流值班,主要配合红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值班小组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应急处置组按照《盘州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组人员名单》每个乡镇设置两个应急处置组,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疫情风险重点人或密切接触者开展查找、稳控、处置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将查找到的重点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送盘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并进行集中隔离。

  二、接送流程

  “谁来送”。

  一是盘州高铁站、普安高铁站、红果火车站发现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或健康检测异常的人员,由各站点安排驻点救护车(救护车内需配备社会防控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各1名)将相关人 员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原车送至两河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二是主动申报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或健康检测异常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安排车辆将相关人员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原车送至两河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三是来盘出差、跟团来盘旅游等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或健康检测异常的人员,由对应单位负责安排车辆将相关人员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原车送至两河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四是来盘旅行散客等 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或健康检测异常的人员,由社会防控组负责安排车辆将相关人员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结束后原车送至两河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谁来接”。

  两河隔离观察点人员解除隔离后,由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安排车辆接回住所并落实“居家”隔离观察7天管控措施,无异常后做好个人防护可自由有序流动。

  如:两河隔离观察点人员确定在盘州市花园酒店住宿,则由亦资街道负责安排车辆接回居住地并落实“居家”隔离观察7天管控措施,无异常后做好个人防护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风险等级调整后的应急处置

  1.落实“四早”和“四集中”要求。

  2.社区、村(居)除落实进出人员登记管理、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疫措施,还应根据情况依法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封闭管理等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3.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建议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开放式活动场所,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群聚集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指南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分区分级客座率(满载率、人员聚集度)控制等措施。

  4.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监狱、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学校建议暂时停课。

  5.重点人群要强化卫生防护措施,减少外出,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等。

  第六章 个人和家庭防护知识

  一、个人和家庭防护知识

  1.个人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焦等疫情防控有效做法。

  2.养成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3.倡导分餐制、公筷制健康生活方式。

  4.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佩戴口罩。

  5.家庭要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通风。

  6.要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7.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 名词解释

  一、常用名词解释

  1.三防: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

  2.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4.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5.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6.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二、三申报

  1.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三个主动申报”制度,即村(居)民向村(居)申报、村(居)向乡(镇、街道)申报;

  2.企业职工向企业申报,企业向辖区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3.机关干部职工向单位申报,单位向辖区乡(镇、街道)申报。

  4.凡是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拟入(返)盘的人员,主动按程序申报,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审批同意进入的应立即向市社会防控组报备。非中高风险地区入(返)盘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

  凡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盘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入盘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并追究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小区要 落实境外入境及中高风险地区返盘人员日排查、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出现境外入境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14+14+5”

  1.“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

  四、“2+12+24”

  1.通过大数据2小时之内查找到重点人员并上报。

  2.重点人员12小时之内要出核酸检测结果。

  3.疾控中心工作人员24小时之内对重点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第八章 疫苗常识

  一、疫苗常识

  (一)九类重点接种人员: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6.医疗卫生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8.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工作人员;

  9.交通、物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

  (二)目前阶段,不建议接种疫苗的几种情况: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疼者;

  2.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病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第九章 相关操作流程

  一、三个主动申报流程


  二、外来人员处置流程


  附:防疫查询工具

  1.全国各地隔离政策点对点查询

  2.全国各地核酸检测规定点对点查询

  3.全国各地风险等级查询

  4.2021年春节返乡政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