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务川疫情期间能不能办酒席?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正值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但近期我县城乡“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之风又有所抬头,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县人民文明素养,坚决遏制“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党员干部要带头做表率,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严厉整治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或参与社会滥办酒席不正之风的通知》(务委办通〔2020〕11号)规定,现将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控操办酒席范围

  (一)允许操办酒席类型

  1.婚嫁酒:男女双方均为初婚或者一方是初婚的,本人或父母可操办婚嫁酒;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婚嫁酒在本县内只能一地操办一次。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3.允许操办的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

  (二)禁止操办酒席类型

  除上述允许操办的两类酒席外,生日、乔迁新居、工作调动、满月、升学、参军、经商开业等操办酒席收受礼金的,一律视为滥办酒席。

  二、酒席申报程序

  (一)农村群众操办婚事,当事人应提前10天持结婚证向所在地村(居)申报;操办丧事应在亲人去世后2日内向所在地村(居)申报。

  (二)干部职工操办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婚丧嫁娶事宜,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操办婚事在办理前10日内,丧事在亲人去世后2日内报告。一般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报告,乡科级干部(含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人员)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隐瞒不报或不据实报告的一律视为滥办酒席进行查处。

  三、滥办酒席处置办法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公职人员,村(社区)三委人员,临聘人员以及组织关系在务的中共党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根据《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县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签订《不承接滥办酒席承诺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举报滥办酒席行为。

  举报电话:

  党员干部:

  县纪委县监委:0851- 25625203

  县委组织部:0851-2562152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1- 25627515

  村(社区)群众:

  都濡街道:0851-25621165    

  大坪街道:0851-25571123    

  丹砂街道:0851-25621467

  丰乐镇:0851-25471008

  涪洋镇:0851-25481126      

  黄都镇:0851-25491049

  镇南镇:0851-25511029      

  泥高镇:0851-25588018

  砚山镇:0851-25586089     

  分水镇:0851-25591008

  浞水镇:0851-25531045      

  茅天镇:0851-25541016

  蕉坝镇:0851-25582006     

  柏村镇:0851-25595071

  红丝乡:0851-25581006      

  石朝乡:0851-25530006

  承办酒席的餐饮服务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0851-25621966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51-2562278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2020年5月1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