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关于强化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生+教职员工)

  一、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疫情防控要求

  (一)原则上不跨省流动

  如无特殊情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跨省流动。

  (二)对教职员工的要求

  全市教职员工要带头做到在黔过节、度假,非必要不得离黔,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黔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寒假期间全市教职员工不得组织、参与非单位批准同意的大规模聚集性文体活动、聚会聚餐活动;

  除红白喜事外,教职员工一律不得举办和参加其他任何酒席。

  举办红白喜事的一律从简,须向个人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备,严禁大规模、高密度聚集。

  二、高校、中职院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高校、职业院校要做好学生实习、旅游、探亲台账,及时掌握学生行动轨迹,做好情况登记。

  (一)外出旅游、探亲

  在黔外籍师生外出旅游、探亲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登记备案,并掌握其行动轨迹。

  (二)外出实习

  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申请外出实习的学生,必须要经家长同意、学校审核批准后外出实习。

  学校要对寒假期间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摸排,掌握学生实习实训情况,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学校要将在外实习的学生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及时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

  (一)办学要求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开展寒假培训前,要参照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对本机构的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师资力量、防疫物资准备、制度建设等进行全面评估,报本区(市、县)教育局审核;

  (二)教职员工、学院管控

  要精准排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员及与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切实做好教职工管理特别是外籍教师管理;

  要控制培训人数,采取错峰培训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师生开展聚集性活动。

  四、贵州省对其他重点人群管控措施

  (一)境外来(返)黔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均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5次核酸检测时间为:当天或次日、第3至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

  (二)其他省外来(返)黔的师生员工

  均需在黔做一次核酸检测,持返黔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