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疫情期间能办婚礼吗?

  一、疫情防控期间,遵义能办酒席吗?

  答:在2020年底、2021年初,遵义市汇川区、习水县、余庆县三地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整治滥办酒席通告,明确了各地允许办酒席的类型、不允许办酒席的类型,以及处罚措施等。

  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关于疫情期间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传播,阻断因滥办酒席造成人员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街道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区防控办工作要求:

  从即日(2021年1月5日)起,除红白喜事外,一律不得举办其他任何酒席。

  婚嫁丧事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并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

  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街道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请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全街道人民群众要积极支持与参与,同时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对亲戚、朋友及邻里做好宣传和监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行为。

  举报电话:

  0851-28391005(党政办)

  0851-28392236(纪工委)

  0851-28391450(城管办)

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5日

  《遵义市习水县整治滥办酒宴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临近元旦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已陆续开始返乡,学校即将放假。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 的通知》(习委办字〔2012〕88 号)、《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规范治理农村滥办酒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习委办字〔2019〕11 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降低因人群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操办酒宴类型

  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行为。

  (一)婚嫁酒——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对象初次婚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在民政部门履行登记手续的,登记当年可文明操办婚嫁酒,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婚事新办。

  (二)丧葬酒——父母、本人单独赡养的岳父母、本人直接单独赡养的其他亲属、成年子女过世可简单操办丧葬酒。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丧葬操办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

  (三)高寿酒——除国家公职人员以外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及其父母、本人单独赡养的岳父母年满80周岁以上的整十岁生日当日可举办高寿酒。提倡给予老人精神慰籍和应有的物质保障,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孝老之风,反对收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杜绝借机敛财。

  (四)除前述婚嫁酒、丧事酒、高寿酒外的其他酒宴均禁止操办。

  二、酒宴申报程序

  全县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凡未经申报、申报未批准的酒宴,一律视为滥办酒宴。

  对符合操办条件和范围的酒宴,村(居)委员会可实行备案制,即婚事、寿酒在办理前15日内,丧事在死亡当日向村(居)委会备案,备案时提供有效结婚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加强操办酒宴的管理

  (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测温和扫码。

  对境外来习返习未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习返习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严禁参与宴请,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管好操办酒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好餐饮服务机构的资格准入关、安全管理关、环境治理关等,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滥办酒宴处置方法

  (一)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宴或参与他人违规操办酒宴并赠送贺礼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宴或者接受违规酒宴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根据《村(居)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县区域内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宴。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对违规操办酒宴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参与宴请的党员干部和巡查管控落实不力的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违规承办宴席的酒店、餐馆、农家乐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对违规操办酒宴的群众,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根据《村(居)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居)民办理酒宴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餐具消毒,负责巡查滥办酒宴行为,受理核实群众监督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列入村规民约的可操办酒宴、禁止操办酒宴范围及违约后果;要组织党员、村(居)干部及城乡居民深入学习,用身边事身边人强化教育实效,使治理农村滥办酒宴得到真正的落实,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宴行为。

  附件:违规办酒监督举报电话

习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1日

  《余庆县严厉抵制滥办酒席广泛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

  广大人民群众:

  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

  但随着年关的临近,我县“巧立名目滥办酒席”之风有所抬头。

  为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为把余庆建成“全国城乡融合样板县、绿色发展先行区”,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破除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除婚丧以外酒席一律不准办理,不参加除婚丧以外的各类吃请活动。

  二、举办红白喜事一律简办,同时操办者应向所在地村(社区)进行申报,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

  三、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良好家风。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滥办酒席,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头,积极举报滥办酒席行为。

  举报电话:

  县精神文明办:24705819

  子营街道:24700411

  白泥镇:24621577

  龙溪镇:24711372

  构皮滩镇:24721030

  花山乡:24731002

  大乌江镇:24755221

  敖溪镇:24761037

  龙家镇:24752192

  松烟镇:24771062

  关兴镇:24791073

余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