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开学时间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全省高三初三年级以外其它学段(年级)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总结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3月16日开学以来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经审慎研判,现就做好全省高三初三年级以外其它学段(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本科高校(含研究生)毕业年级、高职院校毕业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21日后分批开学,具备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开学。境外师生暂时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按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外省师生按省委教育工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疫情期间严格规范“重点人员”返岗返校程序的通知》做好返校准备。

  不能返校的学生由各校对照培养方案,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进行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

  (二)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初中,4月28日作开学准备,经各市(州)党委、政府检查评估合格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面向高三、初三年级的校外培训机构,按4月28日作高三、初三年级线下培训准备。严格按照程序,经县(市、区)政府对疫情防控等条件检查评估合格、市(州)教育部门和防疫部门审核同意,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

  (四)本科高校(含研究生)和高职院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5月中旬后视情况再研究确定开学时间。

  二、有关要求

  (一)切实遵照“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一校一策”“一地一策”“错时错峰”开学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保障。在疫情解除前,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开学所需口罩等防控物资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市(州)政府及学校统筹解决。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师生开学所需口罩等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参照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毕业年级执行。校外培训机构高三、初三年级师生开学所需口罩等防控物资的保障由校外培训机构自行负责。

  (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按照“对校园管控要严于对社会管控”的要求,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简称 “一方案”“三指南”),认真对照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口罩使用技术指南》等3项省级地方标准,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特别要加强“外防输入、内严管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防境外输入最新要求,认真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四)切实认真上好“复学第一课”。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坚决扛起属地责任,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及时向属地学校、有关部门传达任务、明确要求。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力量,压实责任,为学校顺利开学、平安开学提供指导和支持。各校党委行政要精心制定详尽开学方案,对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周到,环环相扣,确保平安开学、顺利开学。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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