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区和农村人员防控指南

  一、贵州省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

  2020年2月19日,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贵州就分类指导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面向全省发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

  
二、社区和农村人员防控

  1.发生疫情的社区(村),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居住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社区(村),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2.没有发生疫情的社区(村),严格实行进出核实登记制度,快递、外卖等人员送至社区(村)指定区域,由居民自行领取,设置指定区域应避免人群聚集。

  3.发生疫情的社区(村),其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社区(村)内的装修装饰等工程一律停止,水电气热等工程施工单位、旅馆等要配合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在指定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

  5.引导居民(村民)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减少外出活动,不组织或参加聚会、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