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院关心关爱八项措施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支援湖北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有关精神,2020年2月19日,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关心关爱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关爱对象

  贵州省2020年支援湖北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医疗队全体成员子女。

  二、关爱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责任,为医疗队成员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主动服务、提供保障。

  (二)医疗队成员子女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按向社会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三)在省明确的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可参照执行,由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