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到贵阳要隔离吗?

【贵阳市对国内其他省市来筑返筑人员的隔离标准】

  1.机场、火车站、客车站等场站继续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描二维码、身份查验等防控措施。

  2.对有境外居住史的来筑返筑人员,应提前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报告,也可通过“12345热线”主动报告个人来筑返筑相关信息;

  并于抵筑之时起,在指定地点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且经核酸检测和CT检查无异常的按规定解除隔离。

  3.对14天内有湖北以外省份旅行居住史的来筑返筑人员,抵筑后须于4小时内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如实报备登记,自抵筑之时起实行14天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测体温,外出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

  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自我医学观察期满无症状的,可向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报告解除自我医学观察。

  4.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中外人员,要做好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其宗教、饮食和风俗习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贵州省对湖北省来黔返黔人员的隔离标准】

  除武汉市以外湖北省低风险地区来黔返黔人员,扫健康码为正常的,由所在地政府开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不再集中隔离14天;

  扫健康码为正常,并能够提供近14天内已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对目前尚在隔离且已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

  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社区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

  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送将军山医院治疗。

【贵州省对武汉市来黔返黔人员的隔离标准】

  武汉地区入黔人员要提前向贵州常住社区、所属单位报备,由社区、居委会对其进行管控,并在所属辖区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并自行居家观察14天,并由社区、居委会对其进行体温监测和观察。

  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拨打0851-86870000和12345进行咨询。

【贵阳市对境外来筑返筑人员的隔离标准】

  一、强化境外人员来筑返筑、本地人员出境的源头管理

  《通知》强化了境外人员来筑返筑、本地人员出境的源头管理,在疫情期间一律不再邀请境外人员来筑,一律不再批准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出访,严格控制因私出国(境),公安部门一般不再为因私出国(境)人员办理证照。

  对尚未入境的来筑返筑人员,要通过其关系人(单位)劝导暂缓来筑返筑;

  确需来筑返筑的,要提前向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报告相关信息,并落实管控措施。

  二、境外来筑返筑人员隔离措施

  《通知》明确,境外来筑返筑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律开展核酸检测、胸部CT检查。

  对核酸检测呈阳性或胸部CT检查疑似新冠肺炎的人员,第一时间转送到定点医院诊治,并对其入境后的密切接触者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胸部CT检查等;

  对核酸检测呈阴性和胸部CT检查无异常的人员,继续在指定地点对其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境外来筑返筑人员隔离费用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住宿就餐费用一律自理

  详细说明:

  1.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诊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2.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

  3.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4.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四、已返筑的境外人员

  对已经来筑返筑的境外人员,《通知》明确属地区(市、县、开发区)要督促辖区内单位,主动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告本单位职工已(拟)入境来筑返筑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市直各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职工主动申报已(拟)入境来筑返筑家庭成员相关信息;

  对3月2日至3月18日已入境来筑返筑人员,继续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同时,在贵阳无关系人(单位)的入境来筑返筑人员,可通过12345热线主动申报个人来筑返筑相关信息,并由12345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市境外来筑返筑人员防控组。

  五、蓄意瞒报等行为惩罚措施

  另外,《通知》还对蓄意瞒报境外旅居史、个人健康状况和拒绝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提出了约束性规定,将纳入行为人及其关系人(单位)社会征信不良记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因瞒报、漏报、迟报境外来筑返筑人员信息和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被严肃追责问责。